摘要:
<正> 一、开放资金市场的实质我国当前开放资金市场的实质意义在于开放那种真正意义上的资金借贷关系,开放由市场机制来调节的融资活动。或者说把商品买卖关系和市场机制引入融资领域,包括引入直接融资领域和间接融资领域。应当承认,虽然我国存在银行信贷活动,但并不存在资金市场。首先,在这种融资活动中,所通行的不是买卖原则,而是无偿调拨的原则。在资金市场的活动中,贷者向借者融通资金,实际上是向借者出卖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利息是出卖这种使用权的价格。在我国的信贷资金分配活动中,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并非真正的资金买卖关系,而是一种馈赠与被馈赠的关系。其次,在资金的流向上,所通行的不是择优分配原则,而是平均分配原则。在我国的信贷资金分配过程中,几乎不存在择优分配的机制,用科尔内的比喻,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就象父子关系。作为国家资金分配机关的银行,不仅要保证好“儿子”(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的生存,也不能让差“儿子”(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饿死,在贷款的发放中,只能采取“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款同贷的原则,说到底,在贷款的分配过程中不存在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在资金市场上,资金价格——利率是由借贷双方根据资金供求关系自由商定的,利率水平既决定于资金供求关系也调节着资金供求关系。而我国的存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