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作为当前国际货物买卖的主要支付方式,本属贸易实践的产物。但从严格的法律角度而肓,信用证交易乃基于一系列各自独立但又有机关联的合同关系,包括开证申请人(买方)与受益人(卖方)、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开证银行与各中间行以及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然而纵观以往在此领域的理论研究,多集中于开证行、中问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对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形成的开证合同(contract for theopening of L/C)关系少有探讨,而实践中银行与客户之间有关信用证的纠纷时有发生。鉴此,笔者拟在本文中简略考察开证合同的若干方面,以期抛砖引玉,共补此理论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