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要进入市场,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就必须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为此,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构造了一种经营组织,并使其人格化,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还有自己的名称、住址等,这就是企业法人。建立完整的企业法人制度,关键是确立法人财产权,使企业不仅做到有人负责.而且有能力负责。国有企业是国家出资构造的企业法人,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国家仅以出租者身份拥有企业财产,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但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则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国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二是有限责任制度。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是企业破产清盘时,出资者只以其投入企业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制度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出资者实行自我保护、减少风险的一种有效方法。三是科学的企业组织制度,使企业的权力机构、监督机构、决策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独立、权责明确、形成制约关系。这种组织制度使出资者、经营者、生产者的积极性得以调动,行为受到约束,利益得到保障,做到出资者放心、经营者精心、生产者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