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常可看到这样一些新闻:某地又查获一批假烟、假酒、假药,等等。这些假冒伪劣商品的"暴光",措施是有力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另一重要市场的假冒伪劣问题,似乎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那就是法律服务市场日益泛滥的"黑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有权进行有偿服务的,只能是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法律咨询机构从业人员。一般公民可以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或代办其他法律事务,但不得收费,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可就有这么一些人,瞄准了法律服务这一大有"钱图"的行业,做起了只凭"一本纸,一支笔,外加两张嘴巴皮"就大把捞钱的"无本生意"。他们大多为无业游民,自恃喝过几年"墨水",见过一点"世面",利用社会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多与律师人员奇缺的矛盾,俨然以"律师"自居,打着"为民伸冤,打抱不平"的幌子拉诉揽讼,蒙骗群众。还有一些机关干部,"下海"无胆,赚钱无门,把替人打官司当作第二职业,加入了"黑律师"的行列。更有甚者,少数机关单位从小集体利益出发,无视国家有关规定,不经主管部门批准,就公然挂牌营业,组织专人开展法律服务业务,搞违法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