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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告人阮某,男,19岁,初中文化程度,系某厂工人。因急需资金,阮某于1994年3月18日,给本厂财务科长写了两封恐吓信。第一封信的内容是:“刘某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要在三月二十三号晚上拿一万五千元现金到你们厂后面新建的桥上去。只要你不拿(钱),你的人身安全就没有保证,你的女儿也会被人先强奸后弄花了脸”。“这事不要告诉别人,到时候就体自己来。二十三号晚上八.点正,在桥东边南侧的栏杆下有封信,你拆开看看就知道已(以)后的本怎么做了。提醒你一下,到时候拿个手电筒。”第二封信的内容是:“你沿批发市场向南走,到草桥口向西去,直到济安播向南走,到河边溜河南边的路向西去,走出二百米在(再)按去的路线回到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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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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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阮某的行为是犯罪既遂、未遂还是犯罪中止?
来源期刊 律师世界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犯罪构成 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未得逞 敲诈勒索罪 犯罪未遂 犯罪结果 犯罪完成形态 犯罪行为
年,卷(期) 1995,(8)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7-48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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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张振高 6 0 0.0 0.0
2 刘瑞元 1 0 0.0 0.0
3 孙必春 1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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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犯罪构成
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未得逞
敲诈勒索罪
犯罪未遂
犯罪结果
犯罪完成形态
犯罪行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律师世界
月刊
1004-0064
42-1154/D
16开
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
1988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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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被引数(次)
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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