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税收规定,考虑到国有农垦等企业的特点,现对农业(含四场.事业单位)、农垦、农牧、渔业、气象、农机企业1996年征收企业所得税通知如下:一、中央级四大垦区(黑龙江省农场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1996年暂以总局(兵团)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款就地入中央金库。垦区兴办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分别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事业单位在地方所办企业的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347号)、《中央与地方所
推荐文章
新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影响分析
新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当前所得税汇算清缴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所得税
汇算清缴
财会实务
跨区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规定的解析
建筑企业
跨地区经营
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探讨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填报探讨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期刊 吉林财税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人 农垦农业 独立经济 国有 企事业单位 股份制企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垦总局
年,卷(期) 1996,(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1-41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0.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996(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人
农垦农业
独立经济
国有
企事业单位
股份制企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垦总局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吉林财税
月刊
1007-0664
22-1251/F
16开
长春市建设街18号
199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600
总下载数(次)
1
总被引数(次)
848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