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一位消费者买了一台单反相机,用了不到30天快门就出现了问题。他找多到维修点,经检查相机快门弹簧折断了。维修后工作人员要收15元材料费,这位消费者认为相机正处在“三包”期内,并且在使用、维护、保管过程中并无不当,相机出现问题应属设计或零部件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因此尽管修理费用并不高,他仍然拒绝支付。在包修期内,消费者到底该不该交纳修理费呢?按照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国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上过《规定》中还规定,“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换一句话说,当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生产者就应该准备了相应的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包修期内该不该收费?
来源期刊 北京工商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消费者协会 修期 侵权行为 三包凭证 修理更换 保管不当 维修点 退货责任 修理费用 生产者
年,卷(期) bjgs_1997,(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2-32
页数 1页 分类号 F7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997(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消费者协会
修期
侵权行为
三包凭证
修理更换
保管不当
维修点
退货责任
修理费用
生产者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北京工商
月刊
1671-9557
11-4880/F
16开
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甲)
1988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717
总下载数(次)
1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