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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引导气功事业沿着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健康发展,齐齐哈尔市气功科研会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气功管理的通知精神,作出了“气功活动七不准”的规定如下:”(1)不准宣扬宗教、迷信。(2)不准建立垂直组织领导体系。(3)不准搞封建帮会式拜师收徒。(4)不准建立封建宗法门规。(5)不难弄虚作假,欺世盗名。(6)不准高价收取费用。(7)不准搞“大师”像崇拜。齐齐哈尔市规定气功活动“七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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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齐齐哈尔市规定气功活动“七不准”
来源期刊 中国气功科学 学科 医学
关键词 齐齐哈尔市 气功 精神文明建设 垂直组织 十四届六中全会 规范化 领导体系 健康发展 收取费用 重要问题
年,卷(期) 1997,(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4-44
页数 1页 分类号 R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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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齐齐哈尔市
气功
精神文明建设
垂直组织
十四届六中全会
规范化
领导体系
健康发展
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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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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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气功科学
月刊
1005-2569
11-3384/R
16开
北京朝内大街137号
199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836
总下载数(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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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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