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二年,至今仍存在着不少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税制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粗糙和随意性。同一行业如医疗、咨询,纳税人应按劳务报酬收入的20%比例税率纳税,而该纳税人如经申请办理执照后,就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二者差距较大。 二、征管落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存在。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税所得,必须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但一些企事业单位领导不但不带头申报纳税,还肆意阻止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变花样改变收入形式,转嫁成本,使该项工作未能起到预期作用。 三、法制观念淡薄,自觉纳税意识差。几年来,财税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的宣传发动工作已广泛开展,报纸、电视、图片都得到充分利用,纳税人手上资料也不少,但收效甚微,主动申报纳税者寥寥无几。原因一是长期以来部分人以个人的切身经济利益为上,经济利益受损,心理无法承受;原因二是怕露富,一旦真实申报,担心招人注目并引来嫉妒;原因三是相互观望,带头纳税怕枪打出头鸟,招同行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