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有些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把缴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其名目有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用人单位根本没有新的工作岗位,而把录用职工仅仅作为筹集资金的渠道,被录用的职工长期不能上班,严重损害了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在录用职工中非法收费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为此,现通知如下:
推荐文章
教育的信号功能弱化对用人单位的影响分析
教育
信号功能
用人单位
搜寻-匹配
浅析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权利
义务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现状研究
劳动关系
单方解除
劳动者权益
国务院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劳动保护
女职工
特别规定
国务院
用人单位
劳动范围
聘用合同
禁忌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
来源期刊 优越生活 学科 社会科学
关键词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前提条件 职工 风险基金 收取费用 劳动人事 合法权益 工作岗位 保证金
年,卷(期) yyshb_1998,(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2-22
页数 1页 分类号 G0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998(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前提条件
职工
风险基金
收取费用
劳动人事
合法权益
工作岗位
保证金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优越生活
月刊
1004-4582
44-1647/G0
16开
广东省广州市教育路88号
1982
chi
出版文献量(篇)
5592
总下载数(次)
7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