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现在全国平均每天发生火灾400起,尤其是特大恶性火灾,死伤人员多,财产损失重,社会影响大。我们现在是如履薄冰,作为一名消防工作者,谁不担心着大火呢?! 1990年以来,全国火灾形势一直比较严峻,主要原因是:消防工作未能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公共消防设施严重滞后,消防责任不明确、不具体、不落实;有关的法律责任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关天的人命、巨额的财富不能总在大火中脆弱无助,迫切需要法律保障。 公安部于1994年初开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草案,数易其稿后于1995年12月向国务院报送了《消防法》送审稿。之后,国务院法制局经过论证、修改,形成了《消防法》草案。1997年10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并报请全国人大审议,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审议通过。 现在《消防法》终于颁布,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可以说开创了我国依法治火的新纪元,把依法治火带入了新的历史进程。 《消防法》遵循着我国立法工作的根本原则,从我国的国情和消防工作的实际出发,既符合全局的需要,又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的实际情况,这保证了制定出来的《消防法》能在实际消防工作中行得通,能解决消防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