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二条分别规定了检察机关在三种情况下可以行使不诉权,因此说不诉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法定职权。它的行使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检察机关却放弃了这一权力。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法学理论界的压力。理论界认为,
推荐文章
论劳动争议诉讼中被告的反诉权
劳动争议
仲裁
诉讼
反诉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的诉权问题
提单转让
诉权
托运人
立法建议
海商法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试论放弃不诉权存在的弊端及危害
来源期刊 重庆改革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不诉权 中国 检察机关 法定职权 诉讼成本 司法公正
年,卷(期) 2000,(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5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5.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雷著昭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干部 2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0(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刑事诉讼法》
不诉权
中国
检察机关
法定职权
诉讼成本
司法公正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重庆改革
月刊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市委大院内)
出版文献量(篇)
1007
总下载数(次)
1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