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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产生方式的不同。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之一,由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而村民委员会则是村民自治组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由于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产生有所不同,容易导致二者一定的不亲和性,这是两委矛盾的成因之一。正如“一些村委会干部片面强调村民自治,认为自己是全体村民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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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试论如何处理村两委之间的关系
来源期刊 温州论坛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产生方式 村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 基层组织
年,卷(期) 2000,(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8-60
页数 3页 分类号 D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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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卫堂 11 2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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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产生方式
村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
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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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温州论坛
双月刊
温州市飞霞南路836号
出版文献量(篇)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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