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同法实施以来 ,在湖南产生了比较明显的社会效果 ,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潜在的问题。一、全面实施 ,效果明显1 宣传加培训 ,使全社会合同法律意识得到增强。全省各地共举办各种宣传活动1715次 ,发表文章2471篇 ,发放宣传资料11 9万多册 ,接待咨询20145人次 ,处理咨询来信2722件 ,采用先培训工商部门合同监管干部 ,后培训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办法 ,共举办合同法规培训班830期 ,培训人数4 6万多人次 ,其中法定代表人2 3万多人次。通过这些宣传、培训 ,有效地扩大了合同法的普及面。现在 ,全社会大体有了“新合同法出来了 ,还是工商局管合同”等基本印象。2 探索新的合同监管办法 ,加强合同日常监管。全省各地一方面把预防合同欺诈摆在合同监管工作首位 ,有效地避免了损失 ,一年来 ,全省没有出现大的合同欺诈现象。另一方面引导合同当事人诚实守信、严格履约 ,本着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宁少勿滥、方便企业的指导思想 ,采取批量审批与单个认定相结合的办法 ,加强对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和全面年审复查。同时 ,全省积极探索并逐步完善对合同———特别是合同格式条款的登记、备案制度 ;认真搞好合同鉴证 ;合同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