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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官员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关于立法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的提案时说,我国今后不再按所有制形态立法,而将按照不同的市场主体制定法律。非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得到广泛重视,有关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权益保护的法律正在逐步完善并将尽快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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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今后我国将不再按所有制形态立法
来源期刊 现代包装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所有制 中小企业司 个体私营 中国 非公有经济 私营企业 市场主体 形态 促进
年,卷(期) 2000,(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1-11
页数 1页 分类号 F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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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号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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