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行政诉讼法》的广为宣传 ,“民告官”的现象不断出现 ,与此相关 ,商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日趋增多。1994年至今 ,我局商标管理处年年当被告 ,1999年更是达到创纪录的9宗(行政复议4宗 ,行政诉讼5宗) ,可谓“被告年”。其中8宗行政复议或诉讼 ,从答辩到出庭全由我局商标管理处直接承办。到目前为止 ,商标管理处承办的8宗案件均已审结 ,全部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说 ,我们的行政执法经受了考验 ,“打官司”是成功的。说实在的 ,我们也怕“打官司” ,倒不是觉得当被告丢脸或怕输 ,而是应付行政复议或诉讼确实很费时间、精力。实践告诉我们 ,对行政复议和诉讼问题要有一个正确认识 ,才能很好履行职责 ,做一名称职的执法卫士 ,否则无法大胆开展执法工作。1 “民告官”是法制社会的产物 ,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这一点是每一位执法者必须清醒认识的。“民告官”现象的出现 ,说明人们法制意识的加强 ,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 ,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同时 ,“民告官”也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发现法律法规不清晰的地方 ,从而推动法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