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法律行为有效要件,是指已成立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所不可缺之要件。依据通说,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有三:(1)须当事人有行为能力;(2)须有适当之标的,(3)须意思表示健全。所谓法律行为的标的,即当事人依其法律行为所欲发生的事项,也就是法律行为的内容。而法律行为内容要件一般又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内容之可能、确定、合法及社会妥当性。本文将就法律行为的内容合法性展开讨论。一、法律行为内容要件设立之功能及相关立法例法律行为制度的基本功能是,对于当事人依其自由意志而为的意思表示,赋予其法律效力。这样,在法律行为制度的范围内,当事人就可以自由地安排相应的法律关系。
推荐文章
《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之理解与适用
强制性规定
引致规范
公法
民法典第1177条:自助行为的立法分析与司法解读
民法典第1177条
自助行为
立法背景
司法实践
司法解读
论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
格式合同
法律规制
免责条款
合同解释
公平原则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试论法律行为内容之有效要件——评《民法通则》58条第1款第5项及《合同法》52条第5项
来源期刊 研究生法学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年,卷(期) yjsfx_2001,(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页数 5页 分类号 D923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41)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987(1)
  • 参考文献(1)
  • 二级参考文献(0)
2001(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研究生法学
双月刊
16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
1986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226
总下载数(次)
22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