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犯罪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犯罪客观方面是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建议对刑法第129条规定进行修改,删除"不及时报告"使此条规定趋于完善.
推荐文章
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
受贿罪
贿赂
为他人谋取利益
索贿
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
受贿罪
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浅论洗钱罪若干问题
洗钱罪
反洗钱
立法
完善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试论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若干问题
来源期刊 新疆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丢失枪支不报罪 概念 构成条件 立法完善
年,卷(期) 2001,(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9-20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4.3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1(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丢失枪支不报罪
概念
构成条件
立法完善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季刊
1672-1195
65-1299/D
大16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
1981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189
总下载数(次)
1
总被引数(次)
2108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