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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家住南京下关的老胡夫妇俩拿着新《婚姻法》,来到下关区公证处,要求重新订立遗嘱。在遗嘱中,夫妇双方把自己112平方米的私房留给儿子小胡,并在遗嘱中声明,房子“只留给儿子一人继承,今后该财产不作为他们夫妻共有财产处理,他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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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新《婚姻法》引发修改遗嘱热
来源期刊 婚姻家庭研究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遗嘱 《婚姻法》 公证处 订立 夫妻共有财产 下关区 不作为 修改 儿子 继承
年,卷(期) hyjtyj_2001,(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4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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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遗嘱
《婚姻法》
公证处
订立
夫妻共有财产
下关区
不作为
修改
儿子
继承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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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婚姻家庭研究
季刊
合肥市长江路11号
出版文献量(篇)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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