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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接受检查的原木批由哪些部门提出? 答:可以接受检查的一定数量的原木,号印或标志要清晰,因南方材较小,操作时会有一定困难.检查原木批由有关部门提出,如:生产领域由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流通领域由木材检查站提出,或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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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家原木批量检查判定方法"
标准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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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关键
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与小子样检验☆
小批量产品
可靠性试验
小子样
抽样方法
原木旋切机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原木旋切机
工作原理
故障排除方法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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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原木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来源期刊 广东林业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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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01,(5) 所属期刊栏目 科技长廊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9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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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林业
双月刊
44-1414/S
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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