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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以特定身份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特别是存在有特定身份人更替的情况下,应坚持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作为时间界定来具体确定保单上所载明的特定身份之受益人,并以此受益人作为保险金的受领主体,同时在保险金给付中应排除继承制度的直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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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特定身份受益人保险金受领主体的确定
来源期刊 保险研究 学科
关键词 特定身份 保险金 受领主体 继承制度
年,卷(期) 2001,(8) 所属期刊栏目 法律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8-40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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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寅岭 北京大学法学院 1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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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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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身份
保险金
受领主体
继承制度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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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保险研究
月刊
1004-3306
11-1632/F
大16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7层
1980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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