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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货物税是国家对应税货物所征收的一种税.民国时期主要包括有烟酒税、矿产税、统税三大部分.民国十六年(1927)六月,财政部颁行《烟酒公卖暂行条例》:(一)规定公卖费率为20%;(二)征收方法,由商人承包改为商人向分局或稽查处纳费;(三)注重印照,规定烟酒包裹及盛贮器具均应分别贴实;(四)公卖价格时有变迁,烟酒费率以价格为标准,应按一年来平均市价,切实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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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广告
国货广告
叙事结构
我国货物港务费的征收
港口
货物港务费
征收主体
货物运输时间节约价值和环境效益估算
货物运输
时间节约价值
环境效益
效益评价
GDP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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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漫谈民国货物税票
来源期刊 税收与社会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01,(12) 所属期刊栏目 税海点滴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1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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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税收与社会
月刊
1005-4146
61-1266/F
16开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街华汇大厦7层
1985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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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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