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纺织厂收购棉花如何计税编辑同志: 我单位2001年3月份收购了一批棉花,在账上按13%的税率计算了进项税额。4月份我单位在向国税局进行纳税申报时,税务机关说根据税法规定,不能按13%的税率计提进项税额,而应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请问,究竟应该是按13%的税率还是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平 丰 答:根据国税函[2001]248号文件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棉花经营单位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棉花,可根据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的收购金额按1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里的“棉花经营单位”不包括良种棉加工厂和纺织企业。良种棉加工厂和纺织企业直接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应按10%的税
推荐文章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何税官信箱
来源期刊 河南税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税务机关 具体行政行为 外商投资企业 进项税额转出 个人所得 住房补贴 纳税人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增值税 基本建设单位
年,卷(期) 2001,(2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6-28
页数 3页 分类号 F810.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1(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税务机关
具体行政行为
外商投资企业
进项税额转出
个人所得
住房补贴
纳税人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增值税
基本建设单位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河南税务
双月刊
1007-6085
41-1238/F
16开
郑州市丰产路111号(国税);郑州市农业
198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4137
总下载数(次)
9
总被引数(次)
639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