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正】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强制性内容,是指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来源期刊 城市规划通讯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强制性内容 一条根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风景名胜 指省 暂行规定 资源管理
年,卷(期) csghtx_2002,(1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8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2.181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2(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强制性内容
一条根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风景名胜
指省
暂行规定
资源管理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城市规划通讯
半月刊
32开
北京市车公庄西路10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
1982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6836
总下载数(次)
73
  • 期刊分类
  • 期刊(年)
  • 期刊(期)
  • 期刊推荐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