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全面地对行政相对人告知行政复议机关。但目前不少行政机关以预制格式的法律文书,只告知行政相对人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而不依法告知其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从而限制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的选择权。这种情况,在地税、药监、质量技术监督和盐业、烟草等管理部门相对较多、应当引起重视,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推荐文章
论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行政诉讼法
行政负责人
出庭应诉制度
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思考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大
行政复仪法实施条例对海事行政复议的新要求
行政
复议
条例
制度
海事
新要求
行政机关档案职业发展思考
行政机关
档案管理
发展策略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 应全面告知行政复议机关
来源期刊 行政与法制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告知 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相对人 行政机关 知行 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文书 地税 盐业 质量技术监督
年,卷(期) 2002,(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9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张国华 1 0 0.0 0.0
2 夏赵云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2(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告知
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相对人
行政机关
知行
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文书
地税
盐业
质量技术监督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行政与法制
月刊
1005-5924
32-1401/D
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
出版文献量(篇)
1213
总下载数(次)
2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