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1994年前制订的<IUCN红色名录>和1994年IUCN理事会第40次会议上通过的<世界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IUCN Red List Catagories),针对我国1989年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和2000年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有关蝴蝶的部分,简述制订时的历史背景,就其中涉及海南分布的蝴蝶保护种划分的科学依据进行了探讨;建议今后蝴蝶保护名录修订时应将栖息地的保护状况列为评估濒危状况的首要依据,使保护名录更附合客观事实并有利于保护的可操作性;提出保护生物资源的最终目的是在条件成熟时对它们进行利用,如果可持续性利用的生物资源不加以利用,就是对资源的浪费;在利用中需引入高新技术、开拓创新,以提高利用效益,进而提升资源保护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