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竞业禁止是指对与权利人有特定关系之人的特定竞争行为的禁止,即权利人有权要求与其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不为针对自己的竞争行为。我国《公司法》第61条第1款对此作了规定,因此,可以认为我国法律是禁止竞争营业的,规定了竟业禁止,但就《公司法》的此条规定而言,却存在一定的限制,即竞业禁止的主体只有两个:董事和经理,而不包括股东和监事。笔者认为,从诚实信用或者从双方代理的角度来考虑,恰恰构成了竟业禁止的道德基础和经济价值基础,为此,应对《公司法》第61条作扩大解释。
推荐文章
山西新今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文化产业
山西
传统工艺
专利技术
项目推广
文化艺术
产业体系
艺术品
上海剑龙水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水下机器人
上海
科技
海底系统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上海逸华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诉刘志军、朱宏伟、上海海逸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
来源期刊 判例与研究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公司利益 上海逸华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竞业禁止 《公司法》 诚实信用 诚信原则 连带赔偿责任
年,卷(期) plyyj_2003,(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4-27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22.29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陈雪强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公司利益
上海逸华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竞业禁止
《公司法》
诚实信用
诚信原则
连带赔偿责任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判例与研究
季刊
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2005号联通新时空大
出版文献量(篇)
572
总下载数(次)
9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