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92号文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到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推荐文章
包装物经营流转中的纳税筹划技术创新探究
包装物
经营流转
纳税筹划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的可行性探讨
中小企业
集合债券
融资
可行性
建筑物墙面绿化的可行性探讨
墙面绿化
绿化设计
绿化维护
石油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浅论
石油企业
投资项目
可行性
研究
探讨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啤酒企业采取包装物押金的可行性探讨
来源期刊 财税与会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包装物押金 啤酒企业 可行性 国家税务总局 1995年 酒类产品 销售额 国税 核算 会计 返还 征税
年,卷(期) 2003,(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6-47
页数 2页 分类号 F275.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刘德强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包装物押金
啤酒企业
可行性
国家税务总局
1995年
酒类产品
销售额
国税
核算
会计
返还
征税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财税与会计
月刊
1003-2428
41-1018/F
16开
郑州市经三路27号省财政厅院内
1980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569
总下载数(次)
5
总被引数(次)
1568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