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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平同志: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从这一法律规定中可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必须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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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能够做父亲的遗嘱见证人吗?
来源期刊 金秋 学科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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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03,(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7-17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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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
半月刊
1671-3966
61-1385/C
大16开
西安市建国六巷17号
52-237 52-240
1992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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