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2003年9月10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当庭作出裁定:一、撤销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2003)扬维行初字第6号、(2003)扬维初字第7号、(2003)扬维初字第8号的判决书;二、驳回上诉人扬州市卜桥机械厂的起诉,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扬州市卜桥机械厂负担.
推荐文章
林业行政诉讼案案例研究
林权证
林业行政诉讼
林业行政许可
我对这起行政诉讼案件有话要说
行政处罚案件
扣押
程序违法
行政诉讼案件
探讨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都是焊花惹的祸!——扬州市首例火灾原因认定不服行政诉讼案走笔
来源期刊 火警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03,(12) 所属期刊栏目 火与法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6-28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火警
月刊
1003-742X
32-1228/TU
南京市龙江小区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221
总下载数(次)
1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