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调解员的心理素质,是指他们在调解活动中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它包括人民调解员的情感、气质、品格等。人民调解员的心理素质如何,对调解的成效关系极大。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良好心理素质:1.任劳任怨,满腔热情民间纠纷的发生既不受时间的限制,也不受地点的限制。有的发生在田间地头,有的发生在当事人家里,有的发生在白天,有的发生在夜晚,很多婚姻家庭纠纷容易在节假日爆发,生产经营性纠纷多发生在大忙时节。人民调解员的天职是调解民间纠纷,哪里有纠纷就得往哪里奔,无论何时有纠纷,都要及时去调解。因此,人民调解员常常是不分白天黑夜地奔波,节假日不过,手里活不干,也要去解决群众的矛盾。这就需要人民调解员不怕苦,不怕累,不计个人得失。民间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争过来争过去,往往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对方是错的,总希望人民调解员为自己扶理,支持自己。然而谁是谁非又是客观存在的,人民调解员必须依法依理来公断是非,支持、安慰和劝导对的一方,批评教育错的一方。这样就难免得罪人,落埋怨,甚至遇上不讲理的当事人,还要挨骂受气。因此,为了依法正确地解决纠纷,人民调解员必须有宽阔的胸怀,不计较个人名利和恩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