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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召开的江苏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强调并规定,江苏省各级领导干部绝不允许插手、干预正常的司法活动,绝不允许对个案"批条子,打招呼";江苏省各级人大在监督法院检察院工作时,也要坚持"集体监督"的原则。我以为,这个规定其中对人大监督有了专门要求,值得注意。对权力的监督,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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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提倡人大集体监督
来源期刊 群言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人大监督 行政监督 江苏省 人大代表 检察院 民主政治建设 领导干部 司法活动 群众监督 监督法
年,卷(期) qyb_2004,(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0-30
页数 1页 分类号 D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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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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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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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
司法活动
群众监督
监督法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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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群言
月刊
1002-9842
11-1005/D
16开
北京东城区东厂胡同北巷一号
2-856
1985
chi
出版文献量(篇)
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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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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