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和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型号为 PG9351FA、PG9351FA+E、M701F 的重型燃气轮机,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实行下列税收政策:1.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和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生产上述型号的重型燃气轮机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免税清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具体操作办法由海关总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来源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补充通知 重型燃气轮机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东方电气集团 进口环节 动力
年,卷(期) 2004,(8)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9-30
页数 2页 分类号 F812.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补充通知
重型燃气轮机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东方电气集团
进口环节
动力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月刊
1009-4466
11-4464/D
16开
北京市4518信箱
2000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081
总下载数(次)
17358
总被引数(次)
146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