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2002年,某设计院一位退休高级工程师李某以该院名义签订了一份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费付到院方账上,李某根据与院方的协议按院方实际收到的该工程设计费的25%提取设计项目的前期费用和报酬,当年李某凭到税务所开具的劳务发票(税率7.6%,税款7600元)先后五次领取设计项目的前期费用和报酬,每次2万元,共计10万元。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已开具劳务发票的收入还用补税吗
来源期刊 湖南地税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劳务发票 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 中国 劳务报酬 纳税申报
年,卷(期) 2004,(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3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赵东宏 2 1 1.0 1.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劳务发票
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
中国
劳务报酬
纳税申报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湖南地税
双月刊
1008-0988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路181号省地税局
出版文献量(篇)
2125
总下载数(次)
2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