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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那么,当单个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费时,物业公司是否可以依此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服务费后,没有履行提供相应物业服务的义务时,单个业主是否可以依此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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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谈物业合同仲裁条款对物业公司和单个业主的约束效力
来源期刊 天津律师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 物业费 物业服务费 果业 申请 仲裁条款 仲裁委员会 效力 物业服务合同
年,卷(期) 2004,(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9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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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
物业费
物业服务费
果业
申请
仲裁条款
仲裁委员会
效力
物业服务合同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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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天津律师
双月刊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丰花园B座8
出版文献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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