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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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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如何理解当场处罚决定的罚款数额限度
来源期刊 道路交通管理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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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04,(12) 所属期刊栏目 一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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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道路交通管理
月刊
1004-504X
11-3021/U
16开
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1985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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