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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事仲裁程序何时开始、是否有效开始,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为给当事人提供公平、合理的救济,保证当事人的仲裁权,在满足严格的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在其商事仲裁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商事仲裁程序开始的时效期间如果届满,通常能够得到适当的延长。在完善我国现行仲裁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时,需借鉴国际上的一般做法,修改不合理的规定、补充缺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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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论商事仲裁程序的开始
来源期刊 北京仲裁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商事仲裁程序 开始 时效期间 延长
年,卷(期) 2005,(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3-21
页数 9页 分类号 D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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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商事仲裁程序
开始
时效期间
延长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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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北京仲裁
季刊
16开
北京西单横二条2号
1995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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