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各类诉讼案件大幅度上升,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越来越多,鉴定业务范围越来越宽,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需求不断增加.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的某些因素,还存在司法鉴定法律制度不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有些问题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鉴定的形象,损害了司法公正.自2000年省政府赋予我厅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到2002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来,通过四年的探索与努力,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已初步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2004年9月,我省成立了司法鉴定人协会,司法鉴定管理由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过渡到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新模式;全省司法鉴定人队伍已初具规模,到2004年底,经省司法厅依法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118家,核准执业的司法鉴定人2958人,覆盖了全省21个市州,涉及20个执业类别.现在,<决定>又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了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司法鉴定的职能,我们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协会的指导,组建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推进行业标准建设和鉴定技术进步,规范管理司法鉴定工作,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