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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对“鲜奶”标准新的严格定义,让生产厂商和消费者的“常识”面临挑战;标准明确:只有从奶牛身上挤出后未经任何加工的牛奶才有资格叫“鲜奶”,由于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奶品都是经过消毒或高温等加工处理的,因此今后都不得在包装上标示为“鲜奶”。换句话说,现在铺天盖地出现在牛奶包装上的“鲜”字今后都将“销声匿迹”。北京、上海等地奶业协会以及部分企业参加的学习新标准研讨会成了一个炮轰禁“鲜”令的“声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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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牛奶禁“鲜”,法律也要尊重常识
来源期刊 四川奶业 学科 教育
关键词 常识 尊重 法律 国家质检总局 生产厂商 加工处理 牛奶包装 标准 鲜奶 消费者 研讨会
年,卷(期) 2005,(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
页数 1页 分类号 G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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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常识
尊重
法律
国家质检总局
生产厂商
加工处理
牛奶包装
标准
鲜奶
消费者
研讨会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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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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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四川奶业
季刊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省农业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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