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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个基本原则:业主成员权法定原则.一宗地上建筑物全体业主,每一业主法定是业主大会成员,成员权的法律责任是提出议案,并投票赞成、反对、弃权,三者必居其一.不论赞成、反对、弃权,物业成员都要承担物业管理的共同法律后果.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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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物管规约五原则
来源期刊 现代物业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成员权 弃权 法定原则 主法 法律后果 议案 反对 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 宗地
年,卷(期) 2005,(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6-37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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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成员权
弃权
法定原则
主法
法律后果
议案
反对
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
宗地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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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现代物业:新业主
月刊
1671-8089
53-1179/N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北站)SOHO俊园大
64-10
出版文献量(篇)
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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