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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意见》(浙高法[2005]21号),从2005年1月19日起施行。据悉,这是目前全国首个地方司法机关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药品作出的司法性文件规定。《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药品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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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浙江出台全国首个禁用兽药的地方司法规定
来源期刊 中国饲料添加剂 学科 农学
关键词 浙江省 禁用兽药 法规 高级人民法院 非法生产 禁用药品 人民检察院 动物饮用水
年,卷(期) 2005,(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9
页数 1页 分类号 S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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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浙江省
禁用兽药
法规
高级人民法院
非法生产
禁用药品
人民检察院
动物饮用水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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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中国饲料添加剂
月刊
1729-6013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出版文献量(篇)
5070
总下载数(次)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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