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收强制执行中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务机关拍卖、变卖抵税财物,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拍卖是指税务机关将抵税财物依法委托拍卖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财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
来源期刊 中国拍卖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抵税 拍卖机构 实施细则 税收收入 公开竞价 税务机关 强制执行 委托拍卖 应价 给付期限
年,卷(期) 2005,(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5-17
页数 3页 分类号 D922.2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5(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抵税
拍卖机构
实施细则
税收收入
公开竞价
税务机关
强制执行
委托拍卖
应价
给付期限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拍卖
月刊
1673-6621
11-5487/F
16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汇源大厦R
2006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590
总下载数(次)
10
总被引数(次)
36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