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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医疗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因此,医疗诉讼中举证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有其必要性,同时增加了医疗机构的风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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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医疗诉讼中举证倒置的适用
来源期刊 中国医药指南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举证责任倒置 医疗诉讼 医疗行为 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
年,卷(期) 2005,(4) 所属期刊栏目 实践研究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52-454
页数 3页 分类号 D9
字数 4474字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671-8194.2005.0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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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晓红 3 1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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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
医疗诉讼
医疗行为
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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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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