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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办字[2005]8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一、摸清底数,按时报送停产整顿矿井名单。各产煤市(州)、县(市)人民政府于8月25日前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名单及其停产整顿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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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来源期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学科 工学
关键词 广东省梅州市 透水事故 兴宁市 煤炭工业管理 安全许可 省政府各部门 生产许可证 死亡事故 煤炭生产
年,卷(期) 2005,(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7-50
页数 4页 分类号 X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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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
透水事故
兴宁市
煤炭工业管理
安全许可
省政府各部门
生产许可证
死亡事故
煤炭生产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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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半月刊
1006-8619
16开
武汉市武昌区北环路1号
2003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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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被引数(次)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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