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旧房动拆迁中由于迁款不足以购买产权房,困难动迁户根本付不起按揭、买不起房,使动迁居民居无定所,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青年人由于找不到合适的租赁房,刚参加工作就不得不去银行按揭贷款买房,沉重的按揭还贷负担抑制了日常生活的其他消费,生活质量明显下降。而一旦工作和薪酬发生变化,支付按揭贷款便发生问题,由此与银行发生矛盾上诉法院的案件呈增加态势,成为又一个社会矛盾焦点。一方面,房屋空置率高企,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广大市民却无房可住,或住房条件恶劣,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人人有房住”并不意味着“人人有住房”,“居者有其屋”也不意味着每一个家庭都拥有自己的产权房。我国在前一段时间的住房体制改革中,过度宣传了“居者有其屋”就是买商品房,以致许多人难以接受通过长期租赁的方式满足居住需求。而实际上,即使在发达国家,居民平均住房自有率仅为50%左右。美国65%,瑞士是42%,英国是46%,只有新加坡达到80%(大部分是政府提供的廉价房,真正的商品房不到30%),而我国全面推行住房体制改革尚不到十年就已达70%,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上升。既有产权房市场,也有发达的租赁房市场,是各国供房的惯例。在欧美、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