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28条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或者批准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的一个书面文件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这表明在规范化成为产权改革主旋律的情况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把律师的介入程度和作用发挥作为国有产权转让规范程度的重要标志.
推荐文章
设计单位国有产权转让博弈
设计单位
资产
博弈
内部竞价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操作方式及法律风险分析
企业国有产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划转
风险分析
操作方式
法律
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国有产权转让中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期刊 法人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05,(2) 所属期刊栏目 法律服务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26-128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5(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法人
月刊
1672-6545
11-5193/D
16开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
200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115
总下载数(次)
2
总被引数(次)
788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