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简称ADRs)是指为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改变人体的生理功能,人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使用药品所出现不期望的有害反应.[1]任何药物均有可能发生ADRs,给病人造成损害.我县自2004年开始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报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各医院对每一ADRs发生的时间、症状体征、治疗结果如实填写报告.通过对47例输液患者ADRs的统计分析发现:输液患者ADRs的发生时间、症状体征、有无过敏史等有显著特点,现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