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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是存在着天然血缘关系的、最近的商系血亲关系,他们的关系具有不可改变性,即使父母离婚,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仍然存在。然而,就足因为父母的离婚,一个个不幸的孩子才会卷入到各类抚养纠纷的漩涡,懵懂之中成了原告或者被告。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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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从抚养官司看人生百态
来源期刊 法庭内外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抚养 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子女 人生 官司 父母离婚 未成年子女 第49条 血缘关系 血亲关系
年,卷(期) ftnw_2006,(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4-35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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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抚养
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子女
人生
官司
父母离婚
未成年子女
第49条
血缘关系
血亲关系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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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法庭内外
月刊
1005-0116
11-3206/D
16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82-893
199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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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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