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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依据我国刑法第402条设立的,它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当前,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一些问题存在不同的认识,本文拟对其中的几个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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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研究
来源期刊 天津检察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行政执法人员 刑法理论 第402条 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 情节严重 司法实践 追究
年,卷(期) 2006,(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0-51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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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行政执法人员
刑法理论
第402条
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
情节严重
司法实践
追究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天津检察
双月刊
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出版文献量(篇)
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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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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