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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承包人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 众所周知,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自然人,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务的人员,都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单独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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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
认定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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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浅析挪用公款罪相关问题的司法认定
来源期刊 天津检察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挪用公款罪 司法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 集体经济组织 公共财务 承包人 自然人 本罪
年,卷(期) 2006,(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3-14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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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挪用公款罪
司法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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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务
承包人
自然人
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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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天津检察
双月刊
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出版文献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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